工商税务
跨境转让股权税款追缴入库
更新时间:2012-05-05
南浔区国税局日前成功追缴了我市首笔跨境转让股权并且由境外企业直接缴纳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追缴境外某公司税款433万元。
据悉,本次股权交易的被转让企业在南浔区,该公司由毛里求斯某公司100%控股,收购方则在新加坡,双方的资金交付不在境内进行,在资金流动上无法监控,一旦完成股权交易的各项手续,税款将很难追缴。
据了解,南浔区国税局在“进村入企”大走访中,得知了这一情况后,迅速响应,立即展开行动。通过境内企业积极与境外转让方取得联系,多次向该企业阐明中国税收法律规定和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并要求其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评估报告等资料。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通过多次会谈,境外转让方终于提供了相关股权转让资料,并同意缴纳税款,但提出税款必须由境外股权转让方直接缴纳,不同意将税款打到境内被转让企业账上。“由于是全市首笔非居民企业由境外主动缴税的业务,国税和银行部门都不清楚此项业务的办理程序。 ”该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赵斌说,经过市国税局与人民银行、南浔金库等部门的多方协调,最终将该笔税款纳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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