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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4-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开展2014年度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激发区域科技创新活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区,2014年度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奖励以下四方面科技成果:

一是促进产业高端发展,重点奖励围绕区域高端的科技创新驱动体系建设,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

二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奖励应用在城市规划建设、城市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成果,通过科技创新治理“城市病”的科技成果以及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科技成果;

三是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奖励应用在大气污染治理、人口健康、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发挥好科技惠民、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是鼓励企业协同创新,重点奖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产生的科技成果,关注人才团队及其创新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申报的科技成果符合我区产业导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取得专利、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的科技成果已成功应用到相关领域或工程的给予优先支持。

详见附件《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2)的有关内容。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填写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发至kwzhxmb@163.com邮箱中。

2.区科委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除申报书需原件外,其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一式叁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或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包括如下:

(1)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专利、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必须提交已授权证明文件)  ;

(4)第三方评价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批准文件;

(6)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签订合同、用户报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四、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40号科技馆3号楼509室

联系人:曹洁  石桂莲

联系电话:68863350、68863626-1037 

电子信箱:kwzhxmb@163.com    

附件: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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